





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沈阳市民办职业教育培训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报
沈民培办[2007]2号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近来来,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涌现出一批培训上规模、教学重质量、管理讲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在民办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的优秀集体和个人,营造我市民办职业培训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各区、县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评审,决定对沈阳北方汽车修理学校等10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授予“沈阳市民办职业教育培训示范学校”;对沈阳北方汽车修理学校校长夏金广等25名校长授予“沈阳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优秀校长”的光荣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立足本职、再创新的业绩!
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全体教职工,要向先进学习树立诚信意识和服务理念,为我市民办职业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沈阳市民办职业培训办公室
200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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